标准 · WCAG 2.2

SC 2.5.4 级别 A WCAG 2.1

运动触发

由设备运动或用户动作触发的功能——晃动、倾斜、在摄像头前做手势——必须同样可通过标准界面控件操作,且必须允许用户关闭运动触发。

要求内容

若某功能通过物理移动设备(晃动撤销、倾斜滚动)或在传感器前移动身体(挥手跳过)来触发,则同一功能必须也可通过常规屏幕控件——按钮、菜单、屏幕手势——来操作。同时,用户必须能够关闭运动触发,以防误触。

豁免情形:当运动对该功能不可或缺时(计步器、水平仪/倾斜测量应用),或当运动通过用户明确选择启用的无障碍接口来使用时。

如何满足

  • 移动端晃动撤销:在界面中同时提供撤销按钮。
  • 地图或游戏中的倾斜平移:配合屏幕平移控件使用。
  • 计步器及运动类游戏:属于必要运动,享有豁免——但仍建议提供设置开关。
  • 对于监听设备方向或运动事件的任何功能,应在设置中为每项功能添加独立开关,并在适用时遵循操作系统级别的减少运动偏好设置。
  • 避免将运动设为关闭通知或撤销破坏性操作的唯一方式。

常见失败

  • “晃动手机以报告问题”,而应用内没有反馈链接。
  • 照片轮播在设备倾斜时平移,却没有滑动或箭头替代方案。
  • 视频播放器中基于摄像头的”挥手跳过”手势,却没有屏幕上的跳过按钮。
  • 运动触发的操作无法关闭,对乘坐轮椅的用户、乘坐公共汽车的用户或有不自主运动的用户持续误触。

重要性

运动触发将无法按要求移动设备的用户排除在外:将手机固定在轮椅上的用户、震颤随机触发运动传感器的用户、活动范围受限的用户,以及截肢者。开/关要求保护了身体或设备会产生被系统识别为输入的运动的用户——固定在轮椅上的手机在崎岖路面上全天持续触发晃动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