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

埃及的城市建筑景观。
埃及 · مصر 法规编辑部

国家档案

埃及

مصر

地区: africa · 处罚货币:EGP

埃及法律框架包括:2018年Law 10(残疾人权利法)、2019年Law 11(NCPD设立法),以及宪法第53条(平等)和第81条(国家特别保护)。CRPD于2008年4月批准。

法律概览

公共 + 私营

残疾人权利法 (Law 10/2018)

قانون حقوق الأشخاص ذوي الإعاقة

已颁布 2018 · 监管机构:National Council for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NCPD)

埃及综合性残障权利法规,共56条,确立非歧视原则、建筑与数字环境无障碍要求、教育与就业制度,以及私营部门5%的残障人士雇佣配额。

公共 + 私营

全国残疾人委员会法 (Law 11/2019)

قانون المجلس القومي للأشخاص ذوي الإعاقة

已颁布 2019 · 监管机构:National Council for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NCPD)

设立具有宪法授权的独立机构NCPD,并将其指定为埃及CRPD第33条监督机制。

公共 + 私营

阿拉伯埃及共和国宪法第81条

دستور جمهورية مصر العربية، المادة 81

已颁布 2014

宪法支撑条款:国家保障残障人士及矮小症人士在健康、经济、社会、文化、休闲、体育和教育领域的权利,并为其提供就业机会。

公共 + 私营

阿拉伯埃及共和国宪法第53条

دستور جمهورية مصر العربية، المادة 53

已颁布 2014

一般平等条款:公民在权利、自由和公共义务方面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不因残疾等原因而受歧视。

监管机构

全国残疾人委员会 (NCPD)

المجلس القومي للأشخاص ذوي الإعاقة

依据Law 11/2019设立的独立机构,是埃及CRPD第33条的焦点机构和独立监督机制,就立法草案发表意见,受理和调查无障碍投诉,并与各职能部委协调落实Law 10/2018。

ncpd.gov.eg

社会团结部 (MoSS)

وزارة التضامن الاجتماعي

残障政策的牵头执行部委,运营残障人士事务总局,管理残障登记及综合服务卡,并督导Law 10/2018下的社会保障和康复项目。

www.moss.gov.eg

通信与信息技术部 (MCIT)

وزارة الاتصالات وتكنولوجيا المعلومات

数字无障碍牵头机构,通过信息技术工业发展局(ITIDA)运行“残障人士ICT无障碍”项目,协调各政府机构制定采购和网页内容无障碍标准。

mcit.gov.eg

残障人士事务总局

الإدارة العامة لشؤون الأشخاص ذوي الإعاقة

社会团结部残障事务的执行机构,管理残障登记系统,签发综合服务卡,并督导全国各省康复中心和庇护工场网络。

全国人权委员会 (NCHR)

المجلس القومي لحقوق الإنسان

埃及A类国家人权机构,受理和调查涉及残障权利的投诉(包括合理便利拒绝和无障碍失范问题),向议会及联合国条约机构报告。

nchr.eg

就法规覆盖范围而言,埃及的残障权利框架是阿拉伯世界最为完善的。《残疾人权利法》قانون حقوق الأشخاص ذوي الإعاقة,Law 10 of 2018)是核心法律文书:一部共56条的综合性法规,确立了非歧视原则、建筑与数字环境无障碍要求、教育与就业制度,以及5%的私营部门招聘配额。配套的《全国残疾人委员会法》قانون المجلس القومي للأشخاص ذوي الإعاقة,Law 11 of 2019)将NCPD设立为埃及CRPD第33条的监督机构。两者均建立在2014年宪法第53条和第81条两个宪法支撑条款之上,以及联合国CRPD批准书之上——后者可追溯至2008年4月14日,使埃及成为最早批准该公约的国家之一。

4
现行核心法律文书
宪法第53条和第81条·2018年Law 10(残疾人权利法)·2019年Law 11(全国委员会)·CRPD(2008年批准)。
5
监管机构
NCPD、社会团结部、通信与信息技术部、残障人士事务总局以及全国人权委员会。
EGP 200K
罚款上限
按2026年中期汇率折算约USD 4,100。适用于Law 10/2018下的严重或反复违规,部分违规另可处最高一年监禁。

宪法与条约基础

2014年《阿拉伯埃及共和国宪法》为残障权利确立了两项互补的支撑条款。第53条المادة 53)确立了一般非歧视规则:公民在权利、自由和公共义务方面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不因宗教、信仰、性别、出身、种族、肤色、语言、残疾、社会阶层、政治或地域归属或任何其他理由而受到歧视。该条款在本地区极为罕见,因为它在平等条款正文中明确将残疾列为受保护理由,而非仅在附属条款中有所提及。

第81条المادة 81)是积极义务支撑条款:"国家保障残障人士及矮小症人士在健康、经济、社会、文化、休闲、体育和教育领域的权利,为其提供就业机会并预留一定比例,同时对公共设施及周边环境进行适应性改造。"第81条是Law 10/2018将宪法文本转化为有效监管制度的文本基础——涵盖公共建筑和交通无障碍、合理便利、5%私营部门雇佣配额、融合教育以及残障权利投诉机制。

埃及于2007年4月4日——即该条约开放签署之日——签署《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并于2008年4月14日提交批准书,成为最早20个批准国之一。埃及尚未批准允许个人直接向日内瓦CRPD委员会提出申诉的《任择议定书》;这是埃及公民社会和全国人权委员会敦促政府拓展国际人权覆盖范围的主要领域。埃及向CRPD委员会提交的初次报告于2018年递交,并于2019年接受审议,结论性意见涵盖建筑环境无障碍、融合教育、独立生活以及《民法典》下的法律能力制度。

CRPD第33条要求每个缔约国指定政府内部的实施焦点机构,并建立或维持独立机制,以促进、保护和监督实施情况。依据2014年宪法第214条享有宪法授权的全国残疾人委员会المجلس القومي للأشخاص ذوي الإعاقة,NCPD),由Law 11 of 2019设立,同时承担焦点机构和独立监督机制的双重职能。CRPD委员会在结论性意见中已要求埃及随时间推移通过强化NCPD相对于行政机构的运营独立性来拆分这一双重职责。

Law 10 of 2018:综合性残障权利法规

《残疾人权利法》قانون حقوق الأشخاص ذوي الإعاقة (قانون رقم 10 لسنة 2018))——Law 10 of 2018——取代了1975年第39号《康复法》,是埃及首次尝试构建以权利为基础而非以康复和福利为导向的法律制度。该法共56条,围绕CRPD核心主题组织如下:

  • 定义与非歧视(第1至6条)。该法采用CRPD的社会模式残疾定义,禁止一切形式的残疾歧视,包括拒绝提供合理便利。
  • 权利与自由(第7至17条)。人身自由、法律能力(含有支持的决策保障措施)、获得司法救济权,以及残疾状态个人数据保护。
  • 教育(第18至22条)。融合教育作为默认方式;学校和大学承担合理便利义务;承认埃及手语作为教学媒介语言。
  • 工作与就业(第23至28条)。员工20人及以上企业的5%私营部门雇佣配额;公共部门等额配额;合理便利作为职场权利;庇护工场和支持性就业项目。
  • 健康、康复与功能训练(第29至34条)。
  • 社会保障与综合服务(第35至38条)。综合服务卡(بطاقة الخدمات المتكاملة)是解锁法律实质性权益和豁免的运营身份文件。
  • 建筑环境、交通及ICT无障碍(第39至46条)。公共建筑、城市道路、公共交通、政府网站、电信服务和广播媒体均须实现无障碍。新建项目须从设计阶段起符合无障碍规范;现有建筑须按优先顺序时间表进行改造。
  • 参与文化、体育和休闲生活(第47至50条)。
  • 实施、监督与处罚(第51至56条)。处罚条款位于第53至55条,与NCPD的调查和报告权力相互配合。

该法关于建筑环境的无障碍条款通过《埃及无障碍法规》الكود المصري لإتاحة البيئة العمرانية للمعاقين)加以落实,该法规最初于2003年发布,并于2020年更新以与Law 10/2018对齐。《无障碍法规》是新建公共建筑、道路和交通基础设施的技术参照标准;市政建设许可机构须在设计审查阶段核验合规情况。现有公共建筑已被纳入五年改造计划,截至2026年中该计划正在各主要省份(开罗、吉萨、亚历山大及新行政首都)推进落实。

该法的数字无障碍条款(尤其是第41条)要求政府网站、电子服务及国家采购的ICT产品对残障人士开放无障碍访问。实施责任由通信与信息技术部(MCIT)及信息技术工业发展局(ITIDA)承担,两机构自2019年起已将政府网络采购指南与WCAG 2.1 AA级标准对齐。电信运营商须依据国家电信监管局(NTRA)发布的许可条件,提供无障碍服务——包括基于短信的紧急呼叫、面向听障用户的实时文字转发,以及无障碍账单服务。

Law 11 of 2019:全国残疾人委员会

Law 11 of 2019(قانون المجلس القومي للأشخاص ذوي الإعاقة (قانون رقم 11 لسنة 2019))依据2014年宪法第214条的宪法授权,将NCPD设立为独立机构,该条款为设立独立的国家人权、妇女、儿童和残疾人委员会提供了制度依据。NCPD总部位于开罗,理事会成员由总统令依据残疾人组织提名任命,由一名主席、一名副主席和25名成员组成,其中多数须本身为残障人士或残障人士组织代表。

委员会的法定职能包括:

  • 就残障人士权利提出立法和政策建议;对涉及残疾事项的法律法规草案发表意见。
  • 受理和调查违反Law 10/2018的投诉——包括无障碍缺陷、合理便利拒绝,以及就业、教育或服务提供领域的歧视行为。
  • 与职能部委(社会团结部、通信与信息技术部、教育部、卫生部、交通部、住房部)协调落实Law 10/2018和《埃及无障碍法规》。
  • 担任埃及CRPD第33条焦点机构和独立监督机制,配合外交部向CRPD委员会起草和提交埃及定期报告。
  • 开展公众宣传活动、培训项目和能力建设活动。
  • 编制埃及残障人士状况年度报告,提交总统、内阁和议会。

NCPD不具有直接处以行政罚款的权力——该权力依据Law 10/2018由职能部委和刑事法院行使。NCPD的实质性执法影响力通过以下渠道发挥:其调查结论(可依据Law 10/2018处罚条款移交检察总长启动刑事程序)、向议会提交的年度报告(对行政部门形成政治压力),以及就立法草案发表的正式意见(不具约束力,但在议会辩论中被频繁引用)。

埃及手语与语言无障碍

Law 10/2018第19条承认埃及手语لغة الإشارة المصرية,ESL)为听障学生的教学语言,以及获取公共服务的交流媒介。该法要求国家广播机构为重要新闻播报和官方讲话提供手语口译,并要求法院和警方在涉及听障当事人的程序中提供手语口译服务。社会团结部残障人士事务总局负责维护认证ESL译员注册表。

实施情况在各地区之间稳步推进,但参差不齐。国家电视台(ماسبيرو / Maspero)为每日新闻播报提供手语口译;内阁和总统府自2018年以来在重要讲话中提供手语口译的频率日益提高。司法系统在诉讼中提供ESL口译的记录更为参差,NCPD 2024年和2025年年度报告将这一领域列为持续需要关注的问题。埃及高等教育领域自2019年以来已拓展ESL课程;艾因夏姆斯大学和开罗大学均开设获认证的ESL译员培训。

埃及"2030愿景"与政策背景

埃及国家发展战略《2030愿景》رؤية مصر 2030),于2016年采纳并于2023年更新,将残障权利承诺纳入其社会公正和人力资本支柱。无障碍承诺包括:2030年前实现主要省份公共建筑全面无障碍的目标、2030年前初等教育阶段残障融合入学率达90%,以及政府数字服务全面对齐基于WCAG的无障碍标准。《2030愿景》承诺本身不具有法律执行力——其作为规划工具的性质——但它是衡量NCPD年度报告及各职能部委实施计划的政策参照文件。

埃及是阿拉伯世界人口最多的国家(2026年人口约1.1亿),仅就规模而言,是阿拉伯世界无障碍产品和服务最大的单一国家市场。埃及的无障碍政策选择因此对更广泛的中东和北非地区无障碍议题产生超常影响:《埃及无障碍法规》已被海湾和北非多个司法管辖区作为调整本国建筑规范的参考;NCPD是阿拉伯国家联盟和非洲联盟残障权利工作组的常规参与者;埃及手语通过埃及国家媒体的卫星广播覆盖,在整个阿拉伯世界得到广泛理解。

处罚——Law 10/2018下的风险层级

Law 10/2018的处罚制度建立于该法第53至55条,行政程序和刑事转介机制在内阁于2018年发布并于2020年更新的实施条例中有所详述。以下EGP金额为主要货币,括号内以2026年中期约49埃镑兑1美元的汇率换算为美元参考值。

第一层——Law 10/2018下的行政和刑事处罚

该法区分三类违规,每类对应各自的罚款区间,较严重类别另有监禁可能。

Law 10/2018残疾人权利法第53至55条罚款范围。EGP为主要货币;美元参考值按2026年中期汇率换算。
违规类别罚款范围监禁加重情节
轻微——程序性或文件性违规(例如未展示公共建筑无障碍合规证书;未保存合理便利申请记录)EGP 5,000 – 20,000
(USD 100 – 410)
再犯翻倍
严重——实质性无障碍违规、拒绝合理便利、就业、教育或服务提供中的歧视EGP 20,000 – 100,000
(USD 410 – 2,040)
最高6个月(替代或并罚)强制整改令
极严重——冒领综合服务卡、侵吞残障福利资金、造成人身伤害的违规、反复系统性不合规、伪造无障碍合规文件EGP 50,000 – 200,000
(USD 1,020 – 4,100)
最高1年(替代或并罚)再犯翻倍;可包括吊销许可
违反5%私营部门雇佣配额(20人及以上企业)每个空缺职位每年EGP 10,000
(USD 205)
社会团结部追缴行动;公共采购影响

Law 10/2018的罚款上限与欧盟相比较为有限——极严重档次EGP 200,000折合约USD 4,100,与欧洲无障碍法案转置法规下欧元10万以上的上限相比差距显著。埃及侧面的补偿因素在于,严重和极严重档次可替代或并处监禁,这对企业个人管理人员和董事的威慑效果与企业行政罚款截然不同。极严重档次保留用于真正的欺诈和人身伤害,而非普通无障碍不合规——此档次罚款区间更多作为兜底机制而非常规执法工具发挥作用。

第二层——《民法典》下的民事赔偿

在Law 10/2018行政途径之外,投诉人可依据《埃及民法典》القانون المدني المصري)第163条和第222条——涵盖物质性和非物质性(精神性)损害的侵权责任条款——在普通法院提起民事赔偿索赔。埃及侵权法对精神损害赔偿不设法定上限;赔偿额由法院综合考量违规严重程度、损害持续时间,以及被告地位和资源评估确定。过去数年残疾歧视案件的赔偿额通常为每位申诉人EGP 10,000至100,000,较高端保留用于有据可查的物质后果(失业、剥夺受教育权、人身伤害)的案件。

第三层——公共采购影响

埃及公共采购法规建立于2018年第182号法律(政府采购合同规制法)之上。该法允许采购机构排除被认定存在严重职业失当行为的投标人,政府服务总局的指导方针已将Law 10/2018的经裁定违规认定为严重职业失当行为。对于进入埃及公共采购市场的供应商——鉴于埃及的人口规模和新行政首都项目的庞大体量,这是一个规模庞大的采购基础——在进行中的采购中失去投标资格,其经济损失通常远超触发排除的罚款金额。

第四层——配额执法追缴行动

Law 10/2018第26条规定的5%私营部门雇佣配额由社会团结部负责管理。员工20人及以上未达配额的企业,须就每个空缺职位每年向《残障人士照料与康复基金》缴纳EGP 10,000(约USD 205)。追缴行动通常由社会团结部依据年度雇佣配额申报启动;逾期不缴可移送行政法院,情节严重时可对相关企业触发更广泛的整改令。

第五层——国际监测与声誉风险

埃及在未批准《任择议定书》的情况下批准了CRPD,意味着个人无法直接向日内瓦CRPD委员会提出申诉。埃及的国际监测风险因此集中于定期报告周期:初次报告于2018年提交,2019年接受审议,下一份定期报告预计在2026至2027年报告期内到期。CRPD委员会的结论性意见——于日内瓦缔约国对话后发布——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被全国人权委员会、NCPD及埃及公民社会组织在国内倡导中频繁引用。埃及还受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普遍定期审议(UPR)的约束,残障权利承诺在埃及接受和落实的建议中日益突出。

2026年合规预算实务参考

对于员工20人及以上未达5%配额的私营部门雇主,典型风险敞口为就每个空缺职位每年向《残障人士照料与康复基金》缴纳EGP 10,000的追缴款项。就Law 10/2018下的无障碍违规而言,典型风险敞口为整改措施加上EGP 20,000至100,000(USD 410至2,040)的罚款,极严重档次保留用于欺诈和人身伤害情形。对于进入埃及公共采购市场的经营者,采购排除风险(第三层)通常是主导性风险敞口。对于跨国经营者,NCPD认定发布于提交议会的年度报告中所产生的声誉风险,可能在实质上超过货币处罚。

执法记录与展望

Law 10/2018四个实施路径的执法总体稳定,但分布不均。最为活跃的是5%雇佣配额路径,社会团结部每年发布合规数据,政府服务总局定期向不合规企业发出追缴通知。自2018年该法生效以来,合规率逐年改善;NCPD 2024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共部门配额合规率达到5%的头部标准,私营部门合规率在适用企业中约为3.2%,开罗和亚历山大以外省份的中小企业缺口最为明显。

建筑环境无障碍路径在主要城市中心已取得有目共睹的成效——开罗地铁3号线(自2012年分阶段开通,延伸段贯通至2025年)从设计之初就按《埃及无障碍法规》建造,新行政首都公共建筑已从设计阶段起整合无障碍功能。现有公共建筑的改造计划进展较慢,NCPD年度报告持续指出较老的市政建筑、公立医院和学校存在持续性缺口。

数字无障碍路径自2022年以来受MCIT"数字埃及"计划推动加速,政府电子服务将无障碍标准对齐作为采购条件的要求也推动了这一进程。主要政府门户网站——电子政务服务门户"数字埃及"、税务局门户以及卫生部疫苗接种平台——已依据WCAG 2.1 AA级进行审计,整改路线图正在推进。私营部门数字无障碍——银行应用、电商平台、交通预订网站——所受的监管压力相对较轻,尽管NCPD自2024年起已开始在这一领域受理个人投诉。

歧视与合理便利路径在NCPD产生了稳定但规模较小的案件受理量——每年数百件,以就业和教育相关投诉为主。埃及尚无类似美国式无障碍集体诉讼机制;投诉通常以个案方式推进,经NCPD调查后,较严重案件移交检察总长或并行提起《民法典》下的民事诉讼。

2026至2027年前瞻

以下三项具体进展值得关注。

其一,向CRPD委员会提交的定期报告预计在2026至2027年报告期内到期。缔约国对话及结论性意见将提供自2019年初次报告审议以来对埃及公约实施情况最具权威的外部评估,委员会预计将就法律能力制度、《任择议定书》问题以及NCPD的运营独立性展开新一轮审查。

其二,2020年更新的《埃及无障碍法规》正在经历第二轮实施审查,通信与信息技术部和住房部预计将发布更新后的数字无障碍技术指引(在W3C建议正式稳定后更明确对齐WCAG 2.2),以及建筑环境指引(将私有公共空间如购物中心和娱乐场所纳入范围)。

其三,预计于2026年启动的《2030愿景》中期审查,将重置社会公正和人力资本支柱中无障碍承诺的实施时间线。NCPD已受邀向审查进程提交正式立场,委员会2025年年度报告已预告其拟重点推动的优先事项——加速旧有公共建筑的改造、对私营部门新建商业建筑强制推行无障碍合规认证,以及强化NCPD调查权力的法律基础。

2026年合规实务清单

如在埃及雇用20人及以上:核验是否符合Law 10/2018第26条规定的5%残障人士雇佣配额;维护有据可查的合理便利程序;向社会团结部提交年度雇佣配额申报表。

如在埃及建设、租赁或运营公共建筑:在设计审查阶段核验是否符合《埃及无障碍法规》;向市政建设许可机构获取无障碍合规证书;对于现有建筑,依据社会团结部针对所在省份的时间表规划改造计划。

如运营公共部门或政府采购的数字服务:对齐WCAG 2.1 AA级(以WCAG 2.2对齐为前瞻性目标);发布无障碍声明;指定单一无障碍投诉联系人;配合通信与信息技术部和NCPD发起的审查。

如提供面向消费者的数字服务:监管压力虽低于公共部门路径,但NCPD投诉案件受理量的增长以及年度报告收录所带来的声誉风险,均支持主动对齐WCAG 2.1 AA级——尤其是银行、电商和交通预订服务。

主线脉络

从制度设计看,埃及的残障权利框架是阿拉伯世界最为完整的之一:宪法第53条和第81条的双重支撑,Law 10/2018的56条权利型法规,Law 11/2019设立的独立国家委员会,以及可追溯至首批缔约国浪潮的CRPD批准。四个执法路径的实施记录参差不齐——雇佣配额最为有力,主要城市建筑环境无障碍稳步推进,政府数字服务加速跟进,私营部门服务压力相对较轻——但监管架构已然就位,NCPD年度报告周期提供了稳定的逐年进展衡量机制。2026至2027年CRPD报告周期和《2030愿景》中期审查是下一个检验节点,考量的核心问题是实施引擎能否弥合法律承诺与埃及约1,000万残障人士实际生活体验之间的剩余差距。

欢迎阅读Disability World关于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WCAG 2.1WCAG 2.2以及各国法规概览的深度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