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档案
塞尔维亚
Србија
塞尔维亚:2006年残障人士反歧视法、2009年反歧视法、2023年电子政务无障碍法令、宪法第21条和第81条。2012年起为欧盟候选国;CRPD及其《任择议定书》于2009年批准。
法律概览
公共 + 私营
残障人士反歧视法 (ZSDOI)
Закон о спречавању дискриминације особа са инвалидитетом
官方公报33/2006,2009年和2016年经修订。横向残疾权利法律;明确禁止在公共服务、就业、教育及信息环境中不提供无障碍设施和合理便利的行为。
公共 + 私营
反歧视法 (ZZD)
Закон о забрани дискриминације
官方公报22/2009;2021年经实质性修订(官方公报52/2021),强化了专员的程序性权力。残疾是受保护的特征;数字无障碍投诉通常依据本法进行裁定。
公共部门 · 在欧盟入盟框架下与指令(EU)2016/2102(WAD)接轨
关于网站和移动应用无障碍的政府法令
Уредба о приступачности веб-сајтова и мобилних апликација
对公共部门网站和移动应用施加无障碍义务的二级立法,符合性基准参照EN 301 549。是入盟驱动的法律近似化方案的组成部分。
公共部门
社会保护法
Закон о социјалној заштити
横向社会保护框架。为基于社区的残疾服务和合理便利支持提供制度和资金基础。
公共 + 私营
塞尔维亚手语法
Закон о употреби знаковног језика
官方公报38/2015。承认塞尔维亚手语为交流方式,并要求公共机构在行政、司法、医疗和教育场合提供手语口译服务。
公共 + 私营
塞尔维亚共和国宪法第21条和第81条
Устав Републике Србије, чл. 21 и чл. 81
宪法锚定条款:第21条保障法律面前平等,禁止以任何理由进行歧视;第81条规定国家对残障人士给予特殊保护。
监管机构
公民保护人(监察专员)
Заштитник грађана
国家人权机构,依据CRPD第33(2)条被指定为独立监督机制。调查公众针对公共机构的投诉,包括公共部门机构数字无障碍缺失投诉,并每年向国民议会提交报告。
平等保护专员
Повереник за заштиту равноправности
依据2009年反歧视法设立的独立平等机构。作为歧视投诉的准司法机构,受理和裁定残疾歧视案件,包括以公共服务、银行和电子商务数字无障碍缺失为由的投诉。发布意见、建议和警告;可发起战略诉讼。
劳动、就业、退伍军人和社会事务部 (MRZBSP)
Министарство за рад, запошљавање, борачка и социјална питања
残障政策主管部委。协调实施《改善残障人士地位国家战略》,管理职业康复和就业配额计划,是CRPD执行情况报告的指定联络点。
信息技术和电子政务办公室 (ITE)
Канцеларија за информационе технологије и електронску управу
总理办公室下属的中央数字政府机构。依据2023年无障碍法令监督公共部门网站和移动应用的无障碍义务;维护国家电子政务门户和无障碍声明登记册。
国家残障人士理事会
Национални савет за особе са инвалидитетом
汇聚残障组织代表、主管部委和社会伙伴的多方利益咨询机构。就残障政策和国家战略实施情况向政府提供建议;参与CRPD报告工作。
塞尔维亚数字无障碍制度建立在三层基础之上:一部早于欧盟候选身份存在的专门残疾权利法律、承载国家独立平等机构的一般反歧视法,以及一套欧盟入盟驱动的二级立法体系——后者与《网页无障碍指令》接轨,并为《欧洲无障碍法案》的适用奠定基础。2006年宪法(Устав Републике Србије)第21条保障法律面前的平等;第81条要求国家对残障人士给予特殊关怀。塞尔维亚于2009年7月31日批准《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及其《任择议定书》,并自2012年3月1日起正式成为欧盟候选国——这一身份在正式加入之前已带来指令接轨义务。
宪法与条约层面的基础
2006年《塞尔维亚共和国宪法》(Устав Републике Србије)在其权利清单开篇明确列举残疾。第21条保障"所有人在宪法和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禁止以任何理由——包括身体和心理残疾——进行直接和间接歧视("забрањена је свака дискриминација, непосредна или посредна, по bilo ком основу")。第81条另行规定积极义务:国家、自治省和地方自治单位须"关怀、支持并促进残障人士在政治、经济、文化及其他公共生活领域的平等"。两条并读,在宪法层面同时确立了不歧视的消极义务和无障碍的积极义务——这一架构已被宪法法院援引于审查残疾权利法律项下的行政决定。
塞尔维亚是一个双字母国家:依据宪法第10条,西里尔字母是行政语言的官方文字,拉丁字母在法律层面同样具有官方地位。法律文件在《官方公报》(Службени гласник Републике Србије)中以西里尔字母颁布,并经常以拉丁字母转写再版;两种形式均具有同等引用效力。本档案中,主要引用依照宪法惯例采用西里尔字母形式。
塞尔维亚于2009年7月31日批准《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及其《任择议定书》,公约于2009年8月30日对塞尔维亚生效。CRPD第9条(无障碍)和第33条(国家实施与监督)是塞尔维亚政策文件中最常援引的国际法依据。残疾人权利委员会就塞尔维亚第二次和第三次合并定期报告发布的结论性意见将基于社区的服务、融合教育、建成环境无障碍和数字服务无障碍列为优先事项——这些主题在2023年电子政务无障碍法令和《改善残障人士地位国家战略》中均得到直接回应。公民保护人(Заштитник грађана)是依据第33(2)条指定的独立监督机制。
主干法律:2006年残障人士反歧视法
残障人士反歧视法(Закон о спречавању дискриминације особа са инвалидитетом,ZSDOI)颁布于官方公报33/2006,2009年依据新批准的CRPD进行修订,2016年再次修订以收紧服务无障碍条款。该法早于塞尔维亚的欧盟候选身份,至今仍是国家的横向残疾权利法律文书:涵盖公共服务、就业、教育、医疗、建成环境、交通及该法所称的"信息环境"(информационо окружење)——这一措辞虽早于数字时代,现今显然已涵盖数字服务和网站。
ZSDOI的核心由三项实质性义务构成。第一,对基于残疾的直接和间接歧视的一般性禁止。第二,在就业、教育和服务获取方面明确的合理便利(разумно прилагођавање)义务——2016年修订通过明确"未提供便利本身即构成歧视"(除非责任方能证明存在不相称负担)进一步强化了这一义务。第三,确保公共服务和设施(包括公共机构和公益服务提供者的在线服务)的无障碍义务。该法将监督职责分配给平等保护专员和公民保护人,并设有并行的民事损害赔偿诉讼途径。
总体框架:2009年反歧视法
反歧视法(Закон о забрани дискриминације,ZZD)于2009年通过(官方公报22/2009),并于2021年经实质性修订(官方公报52/2021)。这是塞尔维亚覆盖所有受保护特征——包括残疾——的一般平等法律。该法设立了独立平等机构,即平等保护专员(Повереник за заштиту равноправности),其办公室设于贝尔格莱德,由国民议会任命,任期五年。
专员具有准司法授权:受理和调查投诉、就是否构成歧视发表意见、向被投诉方提出建议,并在建议被置之不理时发出公开警告并向公众告知。2021年修订扩大了专员的程序性权力,特别是明确了举证责任分配(投诉方须提出表面证据;举证责任随即转移至被投诉方,须其证明差别对待具有正当理由),并赋予专员在查明受害者身份的案件及具有广泛社会重要性的案件中代理当事人提起战略诉讼的权力。
专员的案件量中包含持续不断的数字无障碍投诉。2023年和2024年针对主要零售银行、移动网络运营商和若干国家行政机构的决定已进入专员网站公开意见记录,产生了RSD 50,000–500,000区间的行政罚款建议(约合€425–€4,250),并附带在固定期限内整改无障碍缺陷的命令——在两个案件中,因最初建议未获遵守而升级为公开警告。
入盟驱动层:2023年电子政务无障碍法令
塞尔维亚不是欧盟成员国,但作为欧盟候选国,其在谈判框架下——特别是第19章(社会政策和就业)和第23章(司法和基本权利)——承诺了逐步向欧盟残障权利法律体系接轨的义务。该接轨方案的核心是两部指令:关于公共部门网站和移动应用的指令(EU)2016/2102(网页无障碍指令,WAD),以及关于私营部门产品和服务的指令(EU)2019/882(欧洲无障碍法案,EAA)。
关于网站和移动应用无障碍的政府法令(Уредба о приступачности веб-сајтова и мобилних апликација),由塞尔维亚政府于2023年通过,是与WAD接轨的核心二级法律文书。该法令适用于公共部门机构——中央行政机构、自治省机构、地方自治单位、公共企业和行使公共权力的机构——并将符合性基准参照欧洲协调标准EN 301 549(目前适用3.2.1版,整合了 WCAG 2.1 AA 级要求)。该法令规定了三项熟悉的WAD义务:符合性义务、发布结构化无障碍声明的义务,以及反馈和投诉机制。监督职责由信息技术和电子政务办公室(Канцеларија за информационе технологије и електронску управу,ITE)承担,该办公室负责维护国家电子政务门户和无障碍声明登记册。
EAA接轨框架目前仍处于较早阶段。政府入盟行动计划规划通过修订消费者保护框架和针对产品服务无障碍的专项二级立法,逐步实现EAA的法律接轨,主要立法预期在谈判时间线内完成,而非依据欧盟2025年6月28日统一适用日期。实际上,这意味着在塞尔维亚市场投放产品、向塞尔维亚消费者提供适用范围内服务的企业,将在2026–28年间面临持续演变的合规环境,正式制度预计随入盟谈判推进逐步成熟定型。
行政实践中的手语与合理便利
塞尔维亚手语法(Закон о употреби знаковног језика),于官方公报38/2015颁布,承认塞尔维亚手语(српски знаковни језик)为完整的交流方式,并要求公共机构——法院、检察机关、医疗机构、教育机构、社会服务机构和国家行政机构——在与聋人及听力障碍服务用户沟通时提供手语口译。劳动、就业、退伍军人和社会事务部负责管理相关经费并维护合格口译员名册。该法还经常被援引于平等保护专员就公共服务获取和广播媒体无障碍作出的决定中——2023–24年多份专员意见涉及公共服务广播和紧急公告中缺乏手语口译的问题。
技术标准与符合性
塞尔维亚无障碍符合性的技术依据,通过2023年电子政务无障碍法令追踪欧盟协调标准EN 301 549。EN 301 549将 WCAG 2.1 AA 级纳入其基础网页内容符合性要求,并增加了移动应用、本地软件、非网页文档、硬件和通信功能的特定要求。塞尔维亚通过其国家标准机构——塞尔维亚标准化研究院(Институт за стандардизацију Србије,ISS)——作为CEN-CENELEC成员,已将EN 301 549 采纳为国家标准(SRPS EN 301 549)——这意味着相关技术要求可直接在塞尔维亚行政实践和法庭程序中援引。
信息技术和电子政务办公室依据2023年法令发布的实施指引,将符合性基准定为 WCAG 2.1 AA,待EN 301 549正式更新以追踪 WCAG 2.2 后将相应调整。该指引将无障碍声明模板参照委员会实施决定(EU)2018/1523的格式,并根据塞尔维亚语和西里尔字母要求进行调整。监测方法论——对适用范围内机构群体的简化扫描和对较小部分的深度扫描——遵循委员会决定(EU)2018/1523的结构,尽管塞尔维亚在入盟前并不正式受该决定约束。
处罚——风险层级
塞尔维亚合规预算中的一个常见误区,是将ZSDOI和ZZD中的行政罚款区间视为风险的全部。事实并非如此。行政罚款层仅是四层风险叠加的底部:(1)ZSDOI和ZZD项下的行政罚款;(2)依据塞尔维亚侵权法不设上限的民事歧视损害赔偿;(3)专员发布的建议、警告及后续战略诉讼;(4)严重失范认定导致的公共采购资格取消。以下数字以塞尔维亚第纳尔(RSD)为主要货币单位,并附欧元参考数据(依据塞尔维亚国家银行指导汇率,截至2026年中期约为117 RSD / €1)。
第一层——ZSDOI和ZZD项下的行政罚款
ZSDOI和ZZD均采用分级行政罚款结构,并对法人(公司、公共机构、社团)、法人内部责任人(管理人员、合规官)和以个人身份行事的自然人分别规定不同的区间。上限档次保留适用于反复或系统性违规,以及影响消费者或服务用户群体的违规行为。
| 法律文书 | 被投诉方 | 罚款范围 | 加重情节 |
|---|---|---|---|
| ZSDOI | 法人(公司、公共机构) | RSD 100,000 – 1,000,000 (约合€850 – €8,500) | 累犯加倍;整改令;公开警告 |
| ZSDOI | 法人内部责任人 | RSD 10,000 – 50,000 (约合€85 – €425) | 个人责任叠加于法人罚款 |
| ZSDOI | 自然人(个体经营者、个人) | RSD 50,000 – 500,000 (约合€425 – €4,250) | 累犯加倍 |
| ZZD | 法人——反复或系统性歧视 | RSD 50,000 – 2,000,000 (约合€425 – €17,000) | 整改令;民事损害赔偿叠加 |
| ZZD | 法人内部责任人 | RSD 5,000 – 100,000 (约合€40 – €850) | 个人责任叠加于法人罚款 |
| ZZD | 自然人 | RSD 10,000 – 100,000 (约合€85 – €850) | 累犯加倍 |
与欧盟对比,塞尔维亚顶层罚款远低于已转化EAA的成员国:德国BFSG单次事件上限€100,000;西班牙Ley 11/2023对"极严重"违规可达€1,000,000;荷兰已表明系统性违规可面临年营业额5%的处罚风险。随着塞尔维亚在入盟时间线上完成EAA框架接轨,这一差距预计将逐步缩小;关于社会政策和基本权利的谈判章节预设了对罚款档次的修订,以满足EAA第30条"有效、相称且具有威慑力"的制裁要求。
第二层——民事歧视损害赔偿(不设上限)
除行政罚款轨道外,ZSDOI和ZZD项下的投诉方还可向普通法院并行提起物质和非物质(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塞尔维亚侵权法对非物质损害赔偿不设法定上限;法院根据违规严重性、歧视行为持续时间、被告规模与资源,以及案件对社会公众利益的广泛影响加以评估。过去十年残疾歧视案件的赔偿金额通常在100,000–500,000塞尔维亚第纳尔之间(约合€850–€4,250),少数高关注度案件在用户群体歧视效果有充分记录、或被告行为特别严重的情形下可达1,000,000塞尔维亚第纳尔+(约合€8,500+)。
第三层——专员发布的建议、警告及战略诉讼
平等保护专员依据2021年修订的ZZD,有权向被认定存在歧视行为的被投诉方发出正式建议,在建议被置之不理时发布公开警告,并在查明受害者身份的案件及具有广泛社会重要性的案件中代理当事人提起战略诉讼。公开发布的专员意见或公开警告所带来的声誉影响,通常远超同期的行政罚款——这一规律在银行、电信和零售行业尤为突出,专员的认定结论会被塞尔维亚媒体和国际人权监督机构广泛报道。
第四层——公共采购资格取消
塞尔维亚《公共采购法》(Закон о јавним набавкама)——于2019年经实质性修订以与欧盟采购指令接轨——允许采购机构取消曾被认定构成严重专业失范的投标方的资格。该类别包括ZSDOI和ZZD项下的已裁定歧视认定,以及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对于向塞尔维亚公共部门销售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在有效采购项目中丧失投标资格(典型合同价值在5,000万塞尔维亚第纳尔至数亿塞尔维亚第纳尔之间,约合€425,000至数百万欧元)所造成的损失,通常比触发该资格取消的行政罚款高出一至两个数量级。
2026年现实合规预算视角
对于未能通过2023年无障碍法令合规检验的塞尔维亚公共部门网站,典型风险为整改令加RSD 100,000–500,000范围内的行政罚款(约合€850–€4,250)。对于面临专员基于数字无障碍缺失作出残疾歧视认定的私营部门运营商,典型风险为建议、整改窗口和RSD 100,000–1,000,000范围内的行政罚款(约合€850–€8,500),上限档次(RSD 2,000,000,约合€17,000)保留适用于反复或系统性违规。对于任何向塞尔维亚公共部门销售产品的运营商,第四层(采购资格取消)通常是主要经济风险。对于跨境触达欧盟成员国市场的运营商,欧盟侧EAA风险显著更高——一旦相同产品或服务进入欧盟市场,塞尔维亚的合规缺口可能在数周内转化为跨司法管辖区的合规缺口。
执法记录与展望
2021年修订扩大专员权力以来,ZSDOI和ZZD项下的执法工作呈现适度但明显加速的态势。专员发布的2024年年度报告显示残疾相关投诉量同比增长,数字无障碍案件——无障碍移动银行应用缺失、无障碍市政电子政务门户缺失、无障碍电子商务结账缺失,以及公共服务广播中手语口译缺失——已成为一个独特且持续增长的案件流。公民保护人在中央行政机构网站和电子服务平台无障碍方面开展了一系列依职权调查,与上述趋势相互呼应。
2023年电子政务无障碍法令项下的公共部门执法仍处于第一个完整监督周期。信息技术和电子政务办公室已发布第一轮简化扫描成果,覆盖数百个适用范围内网站,并就中央行政机构门户列出了优先整改目标清单。法令项下的实质性处罚机制在第一周期内有意保持较低强度——以整改令优先于行政罚款——但平等保护专员依据ZZD的并行管辖权对拒绝配合的公共部门机构提供了更有力的执法手段。
欧盟入盟驱动改革是最强劲的前瞻性信号。第19章(社会政策和就业)审查确认无障碍制度是需要进一步接轨的领域,特别是在EAA方面和"有效、相称且具有威慑力"的处罚标准方面。政府入盟行动计划预期在2026–28年间完成EAA接轨立法,具体采用独立的产品和服务无障碍专项法律,还是对ZSDOI和消费者保护框架进行实质性修订,将在谈判阶段确定。
2026–28年展望
以下四项具体进展值得关注。第一,预期在入盟时间线上完成的EAA接轨主要立法——是自2006年ZSDOI以来塞尔维亚无障碍领域最重大的改革。第二,信息技术和电子政务办公室的第二轮WAD接轨监测,预计将产生第一批有实质意义的整改令,以及(适用情形下)转至平等保护专员处理的案件。第三,塞尔维亚向残疾人权利委员会提交下一轮定期报告的期限为2027年,将依据关于基于社区服务、融合教育和数字无障碍的结论性意见衡量进展情况。第四,平等保护专员的战略诉讼计划——依据2021年修订后的程序性权力——预计将在2026–27年产生首批数字无障碍即歧视问题的重要判决,为专员行政罚款建议确立判例法参数。
2026年实用合规检查清单
若运营塞尔维亚公共部门网站或移动应用:须依据信息技术和电子政务办公室当前模板发布或更新无障碍声明;通过EN 301 549(SRPS EN 301 549)验证 WCAG 2.1 AA 符合性;在监测方法论覆盖时予以配合;确保面向公众页面的西里尔字母版本和拉丁字母版本均同等无障碍。
若向塞尔维亚消费者提供私营部门服务:须对照EN 301 549记录符合性;确保无障碍投诉渠道清晰明确;将ZSDOI项下的合理便利作为实质性法律义务而非礼遇性安排;跟踪2026–28年间的EAA接轨立法进展并为合规要求趋严做好准备。
若向塞尔维亚公共部门销售产品或作为采购机构:须在采购阶段将无障碍作为技术规范要求;考量投标方存在ZSDOI/ZZD不利记录时的严重失范资格取消风险;就无障碍声明要求与信息技术和电子政务办公室协调。
核心脉络
从地区视角衡量,塞尔维亚无障碍制度在反歧视层面已相当成熟,在电子政务层面受入盟驱动持续演进,在产品和服务层面尚在待落实阶段。2006年ZSDOI在欧盟候选身份之前就赋予了国家一部横向残疾权利法律;2009年ZZD及其独立平等机构——平等保护专员——为这部法律提供了可信的执法架构;2023年电子政务无障碍法令开启了WAD接轨的公共部门轨道。2026–28年有待检验的是:EAA接轨主要立法能否按入盟时间线落地,以及处罚制度能否重新校准以满足欧盟成员身份最终将要求的"有效、相称且具有威慑力"标准。
更多相关内容,请参阅Disability World关于欧洲无障碍法案、网页无障碍指令、WCAG 2.1、EN 301 549和联合国CRPD的专题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