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 Accessibility Directive
另见: EU WAD, WAD, Directive (EU) 2016/2102, Web Accessibility Directive 2016/2102
《指令(EU)2016/2102》——欧盟法律,自2018年9月起要求全部27个成员国的公共部门网站和移动应用符合无障碍标准。该指令是EAA在公共部门的前身。
欧盟《网页无障碍指令》——《指令(EU)2016/2102》——是欧盟首部专门针对数字领域的跨境无障碍法规。该指令于2016年10月通过,自2018年9月起在全体成员国生效,WAD涵盖公共部门网站,以及自2021年6月起的公共部门移动应用。
主要要求
公共部门机构——广义上包括中央政府、地区政府、地方当局、公立大学及医院,以及受公法规制的机构——须履行以下义务:
- 按统一标准使网站和移动应用达到无障碍要求。 EN 301 549被指定为适用标准,实践中意味着网页内容须符合WCAG 2.x AA级(目前为2.1,随EN 301 549更新将过渡至2.2)。
- 依据第7条发布无障碍声明,声明内容由《委员会实施决定2018/1523》规定。各成员国模板略有差异,但均须包含符合性声明、已知问题、联系方式及投诉途径。
- 提供反馈机制,使任何用户均可举报无障碍问题,并在合理期限内(成员国实施通常为30天)获得回复。
- 接受指定国家机构的定期监测。 委员会发布监测方法论;成员国监测机构每年抽查网站,并每三年向委员会报告结果。
成员国实施情况
WAD是一项指令,各成员国须将其转化为本国法律。主要实施例:
- 德国 ——《残疾人平等法》(Behindertengleichstellungsgesetz,BGG)及BITV技术法规。
- 法国 ——RGAA(Référentiel général d’amélioration de l’accessibilité),该框架自2009年起已建立,后经修订以满足WAD要求。
- 英国(脱欧前适用,脱欧后保留)——PSBAR 2018(《公共部门机构无障碍条例》)。
- 西班牙 ——Real Decreto 1112/2018。
- 荷兰 ——Tijdelijk besluit digitale toegankelijkheid overheid。
各成员国在WAD实质性要求之上,还增设了国家监测机构、投诉途径,以及(通常情况下)执法处罚制度。
与EAA的关系
WAD适用于公共部门。《欧洲无障碍法案》(《指令2019/882》,自2025年6月28日起生效)则针对特定类别产品和服务的私营部门。两者相辅相成:WAD继续适用于公共机构,EAA将类似要求延伸至面向消费者的私营服务。
同时服务于公共机构(受WAD约束)和私营企业(受EAA约束)的网络平台须同时满足两者要求,但适用的技术标准相同——均为EN 301 549,即网页内容WCAG 2.1 AA级。
对非欧盟企业的意义
如向欧洲公共部门采购方提供数字服务,其平台须符合WAD的无障碍标准。目前,欧盟多数公共部门采购均要求在招标文件回复中提交WAD合规证明文件。一份按EN 301 549映射的最新VPAT可充分满足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