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档案
乌干达
乌干达无障碍框架以2020年《残疾人法》(取代2006年法律)为核心,按CRPD社会模式运作,设有现代化的全国残疾委员会职能,建成环境和公共服务无障碍义务通过授权法规实施。宪法第32条和第35条为整体框架提供根基。
法律概览
公共 + 私营
2020年残疾人法 (PWD Act 2020)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Act, 2020
取代2006年法律,按CRPD社会模式更新残疾定义,强化雇主合理便利义务,并通过授权法规规定建成环境和公共服务无障碍要求。
公共 + 私营
1995年乌干达共和国宪法 (1995 Constitution)
Constitution of the Republic of Uganda, 1995
承认残障人士权利(第32条和第35条),规定积极行动措施,保障人格尊严与尊重,为法定框架提供宪法根基。
监管机构
全国残疾委员会 (NCD)
National Council for Disability
经2020年法律现代化的法定委员会,负责监督落实情况、为政府提供咨询,并协调残障人士组织。该法律的授权法规是其无障碍职责得以实施的机制。
乌干达人权委员会 (UHRC)
Uganda Human Rights Commission
宪法性人权机构,具有调查和受理投诉的权力,处理残疾歧视事项并支持诉诸法院。
乌干达的2020年《残疾人法》取代了2006年的旧法律,并按照CRPD的框架对相关制度进行了现代化改造。2020年法律将残疾定义更新为社会模式,强化了雇主的合理便利义务,并通过授权法规规定建成环境和公共服务的无障碍要求。该法律建立在较为坚实的宪法基础之上——1995年宪法承认残障人士的权利并规定积极行动措施——乌干达亦属于非洲联盟《残疾人议定书》的早期生效批准国之一。
宪法基础
乌干达1995年宪法在残疾权利方面的规定较具进步性。第35条保障残障人士受到尊重和人格尊严的权利,并要求国家采取适当措施确保其充分发挥智力与体能潜质;第32条规定对包括残障人士在内的边缘化群体给予积极行动支持。上述条款为法定框架提供了宪法根基,并为在议会和地方议会中为残障人士代表保留席位提供了支撑。
2020年《残疾人法》
2020年法律取代了2006年《残疾人法》。其现代化的核心体现在:采纳CRPD的社会模式残疾定义、强化雇主合理便利义务,以及对建成环境和公共服务无障碍作出规定。与许多框架性法律一样,大量操作细节——无障碍标准、时间表、合规机制——留待授权法规加以规定,而这些法规的进展与内容是目前落实工作的核心问题。
处罚措施与执法
该法律禁止残疾歧视,并规定了违法行为、罚款及救济措施,合理便利义务对雇主具有约束力。执法通过三条渠道进行:全国残疾委员会(2020年法律对其职能进行了现代化改造);乌干达人权委员会(具有调查权力的宪法性机构);以及普通法院。目前尚无全国性的网页无障碍法规,数字无障碍义务仍处于形成阶段,尚未以法典形式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