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说明:泰晤士河对岸金色夕阳下的威斯敏斯特宫与大本钟,是脱欧后英国无障碍法律的制度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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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于2020年1月31日正式脱离欧盟,但并未脱离欧洲无障碍框架。2026年,两套制度仍并行运转,共同界定英国组织对残障网络用户所应承担的义务:其一是《2010年平等法》(Equality Act 2010),这部普适性反歧视法律自整合并取代《1995年残障歧视法》(Disability Discrimination Act 1995)起,便已适用于数字服务;其二是《2018年公共部门机构(网站与移动应用程序)(第2号)无障碍法规》——以其不够优雅的缩写PSBAR著称——在脱欧前将欧盟《网络无障碍指令(2016/2102)》转化为英国国内法,并在退出欧盟后以保留欧盟法律的形式延续至今。两套制度相辅相成:PSBAR是针对公共机构的规定性技术体制;《平等法》则是适用于所有提供服务的主体——无论公共还是私营——的普适义务。

本文是2026年关于这两套制度如何交互运作的概览,同时介绍平等与人权委员会(EHRC)如何执法、PSBAR 2.2更新方案(公众咨询已于2026年2月14日截止)拟作出哪些修改,以及在正式范围之外的私营数字服务供应商如何通过公共部门采购条款在合同层面被纳入其中。如需更广泛的监管图景,请参阅各国残障权利法规索引以及EAA首年执法报告,两者共同将英国脱欧后的体制置于欧洲背景下加以审视。

双轨框架,一段话说清楚

《2010年平等法》是普适义务:任何”服务提供者”——涵盖范围足以囊括私营零售商、银行、交通运营商、大学和慈善机构——在提供服务的方式上不得歧视残障人士,并须作出”合理调整”以消除实质性不利。该法律未明确提及网站或移动应用程序,也无需如此。通过网络提供的商品、设施和服务,依据第29条属于服务范畴,第20条规定的合理调整义务延伸至数字表面,与延伸至前门并无二致。PSBAR则在这一普适义务之上,专门针对一类特定主体设置了附加规定。它适用于公共部门机构的网站和移动应用程序,规定了具体的技术标准(依据咨询轨道,新内容自2025年6月23日起达到WCAG 2.2 AA级,同时保留现行2.1 AA级基准),要求按照规定模板发布无障碍声明,并赋予政府数字服务(GDS)监控职能和EHRC执法角色。

两套制度互有交叠,而非相互矛盾。一个未能通过PSBAR要求的地方议会,几乎必然同时违反了《平等法》的合理调整义务。一个在无障碍方面存在缺失的私营零售商,无法被GDS监控触及,但可被受损消费者依据《平等法》起诉,或被EHRC依据第23条调查权追究。这一双轨结构意味着,英国组织在回答”我们的网站是否合规”时,必须分别回答两个问题:我们是否符合技术标准?我们是否履行了普适义务?

《2010年平等法》:在线层面的关键条款

《平等法》于2010年10月将九部既有反歧视法律整合为单一框架。就数字无障碍而言,发挥核心作用的条款并非全新内容——它们继承自《1995年残障歧视法》,经过重铸和扩展——但其对网络和应用程序表面的适用已成定论。

第20条——合理调整义务

第20条规定了三项要求:当某项规定、标准或做法使残障人士处于实质性不利地位时,义务主体须采取合理措施消除该不利;当某项实物特征造成不利时,须采取合理措施予以移除、改变或提供规避手段;以及——对数字服务而言至关重要——当辅助设施的缺失使残障人士处于实质性不利地位时,须采取合理措施提供该设施。平等与人权委员会关于服务、公共职能和协会的法定行为准则(2011年)明确将网站网络服务以及以无障碍格式提供信息列为第20条的覆盖范围。屏幕阅读器不兼容的结账流程、无字幕的视频、仅凭键盘无法完成的表单——依据委员会的解读,上述情况均构成对合理调整义务的违反。

第20条有两个特征使其比某些其他司法管辖区的同等条款要求更高。该义务具有预见性:服务提供者须预先考量残障人士通常可能需要哪些调整,而非等待具体请求。该义务还具有持续性:一旦某项调整被认定为必要,该必要性便持续存在——因此,一个在上线时符合无障碍标准、经历改版后不再符合的网站,并不能以过去的合规作为已履行义务的理由。

第29条——服务与公共职能

第29条禁止向公众或部分公众提供服务的主体实施歧视行为。其定义涵盖私营商业、专业服务、交通运输、教育辅助服务,以及在英国市场运营的数字平台。第29条不区分公共与私营——书店和地方议会均在其约束范围之内——且不设任何豁免小型经营者的最低营业额门槛。依法而言,一家独资网络商店即为服务提供者。

第149条——公共部门平等义务

第149条对公共机构施加进一步的”公共部门平等义务”(PSED),要求其在行使职能时,对消除歧视、促进机会平等、增进具有受保护特征的人群与其他人群之间良好关系的需要给予充分考量。PSED以程序为导向——侧重于真正认真对待,而非要求达成特定结果——但其在采购方面的应用尤为重要:一个在数字服务合同条款中未能写入无障碍要求的采购机构,可能因在签约前未能履行该义务而遭受质疑。

PSBAR:公共机构的规定性层次

《2018年公共部门机构(网站与移动应用程序)(第2号)无障碍法规》(SI 2018/952)将欧盟指令(EU)2016/2102转化为英国国内法。该法规于2018年9月23日生效,并设置分阶段达标期限:该日期之后发布的网站须于2019年9月23日前达标;该日期之前发布的网站须于2020年9月23日前达标;移动应用程序的期限为2021年6月23日。脱欧后,PSBAR并未失效。《2018年欧盟(退出)法》以保留欧盟法律的形式将其延续,而《2023年保留欧盟法律(撤销与改革)法》迄今仍将其保留在有效成文法中。

PSBAR的适用范围

PSBAR的适用范围沿袭了指令:适用于”公共部门机构”,定义涵盖国家、地区和地方当局、受公法约束的机构,以及由上述机构组建的联合体。实践中,这一范围涵盖中央政府部门及其执行机构、苏格兰、威尔士和北爱尔兰的权力下放政府、国家医疗服务(NHS)及所有NHS信托机构、地方议会、消防与救援机构、警察部队、国家资助学校以及大多数国家资助的高等教育机构,以及获得大量公共资金支持的准自治公共机构。法规明确排除:广播机构(BBC及其他公共服务广播机构)、部分公共服务互助机构的非行政职能、2019年9月23日之后未更新的存档内容,以及纯音频直播。不在机构控制下的第三方内容——例如托管的社交媒体插件——不在法规范围之内,但鼓励通过采购和合作条款推动其符合标准。

PSBAR的具体要求

PSBAR规定了四项义务。第一,内容须达到技术标准——当前基准为欧洲协调标准EN 301 549所采用的WCAG 2.1 AA级,2.2版本更新咨询现已截止(详见下文)。第二,机构须按规定模板发布无障碍声明,指明不合规内容、说明不合规原因、在适用时记录不相称负担评估,并说明用户如何申请无障碍替代方案或报告问题。第三,机构须在合理时限内回应用户投诉。第四,机构须配合内阁办公室监控职能——由政府数字服务(GDS)无障碍监控团队负责运营——回应审计查询并提交整改计划。

不相称负担豁免条款

PSBAR允许公共机构主张对特定内容达标将构成”不相称负担”,并以此为由豁免该内容的合规义务。该豁免并非一揽子豁免:机构须完成书面评估,权衡组织规模与资源、对残障用户的预期收益、无障碍成本与整体组织预算的比较,以及该内容的使用频率和使用时长。无障碍声明须记录该评估结论。在监控过程中,GDS频繁发现该豁免在无记录评估支撑的情况下被援引——这是2021年以来PSBAR审计中最常发现的正式缺陷。2026年更新咨询进一步提高了所需证明标准。

两套制度在实践中如何交互

理解双轨框架的一个实用视角,是就任何特定英国组织而言,哪套制度构成约束性规范、哪套构成兜底保障。

组织类型适用《平等法》?适用PSBAR?主要执法途径
中央政府部门是(普适义务 + PSED)GDS监控;EHRC调查
地方议会、NHS信托、公立学校是(普适义务 + PSED)GDS监控;投诉;EHRC
私营零售商、银行、交通运营商是(普适义务)郡法院个人索赔;EHRC第23条调查
未提供公共职能的慈善机构是(普适义务)个人索赔;行业监管机构施压
向政府提供数字服务的私营供应商是(普适义务)否(正式上),但受合同约束合同执行;丧失框架资格
广播机构(BBC、公共服务广播机构)是(普适义务)排除在外Ofcom;EHRC;个人索赔

由此可见清晰规律。PSBAR是范围有限但规定细密的体制;《平等法》是覆盖广泛但以原则为导向的体制。对于既非公共机构也非公共采购供应商的英国服务提供者,PSBAR表面上无关紧要——但《平等法》并非如此,任何在英国向残障用户提供数字服务的提供者,都应将WCAG 2.2 AA视为合理调整义务在线层面的工作近似标准,因为EHRC、法院和委员会行为准则将以此标准衡量其表现。

EHRC执法:约束力的体现

平等与人权委员会是《2006年平等法》所设立的独立法定监管机构,职权范围涵盖《2010年法》中的受保护特征。其依据《2006年法》的执法权力——以及就PSBAR而言,依据《2018年法规》所延伸的《2010年平等法》执法框架——切实存在,但被有选择地运用。以下三类工具最为关键。

第23条协议与第21条违法行为通知

依据《2006年平等法》第23条,EHRC可与服务提供者——通常在调查之后——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其中提供者承诺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特定无障碍改进,作为委员会不采取进一步执法行动的交换条件。协议内容对外公开。如提供者拒绝谈判或违反协议,第21条允许委员会发出违法行为通知,要求提供者制定行动计划;违反通知本身构成可强制执行的违规行为。

司法复核

对于公共机构而言,执行PSBAR的最常见途径是对机构未能履行其法定义务提出司法复核申请。委员会有时会资助或支持申请人;也可以非当事方身份介入诉讼程序。近期司法复核压力主要集中于NHS信托机构、三个伦敦自治区,以及少数中央政府信息服务机构——此类机构的无障碍声明声称已达标,而GDS审计结果却与之相悖。

《平等法》下的个人索赔

因数字服务存在无障碍障碍而受损的残障用户,可依据《平等法》第114条在郡法院提起索赔——这是商品与服务歧视诉讼的诉讼地(就业诉讼归就业法庭管辖)。救济措施包括损害赔偿(含感情损害赔偿,Vento区间目前从底部约1,200英镑至顶部逾60,000英镑)、声明以及责令提供者采取相应措施的命令。现实障碍确实存在——有六个月时效限制;法律援助资源有限——但自2022年以来,数字无障碍索赔量已显著上升,并形成了一个在立案前通过诉前函件解决的稳定子类别。

PSBAR 2.2更新方案:2026年2月咨询的内容

由内阁办公室和政府数字服务联合科学、创新与技术部共同主导的PSBAR 2.2更新咨询,于2025年10月启动,并于2026年2月14日截止征集意见。核心提案是将规定性技术标准从WCAG 2.1 AA升至WCAG 2.2 AA,使英国体制与EN 301 549最新版本(已于2024年修订中采用2.2版本)以及欧洲无障碍法案对2025年6月28日起纳入范围的私营部门服务的要求保持一致。

咨询文件在核心标准升级之外,还提出了四项值得关注的进一步建议。

  • 书面不相称负担评估成为强制要求。现行法规要求机构在援引豁免前”充分考量”不相称负担,拟议修订则要求提供书面评估,点名四项法定因素并逐一解释权衡结论。缺乏评估本身将构成监管违规。
  • 年度声明审查并设固定发布日期。无障碍声明须至少每年审查一次,且审查日期须在声明中注明。现行”重大变更时审查”的措辞已导致声明在不被注意的情况下悄然过时。
  • 明确的移动应用程序抽样要求。GDS监控自2019年以来以网站为主;更新方案赋予监控职能按已公布节奏对移动应用程序进行明确抽样的授权。
  • 采购条款指引。英国政府商业服务局(Crown Commercial Service)将发布更新指引,要求所有用于采购数字服务的公共采购框架须将WCAG 2.2 AA合规、EN 301 549对应要求(如适用),以及供应商按PSBAR要求维护无障碍声明作为必要条件。该变化属于指引层面,而非法律层面——但对于框架入围供应商而言,其效力等同于硬性要求。

政府对咨询的回应预计于2026年下半年发布,如提案按草案采纳,将可能于2027年通过法规修订方式对PSBAR进行修改。

私营供应商如何被纳入:采购路径

尽管PSBAR表面上是一套公共部门体制,其实际覆盖范围通过采购机制深入延伸至私营部门。英国公共合同的年总额高达数百亿英镑,英国政府商业服务局运营着一套中央框架体系——数字成果与专家、G-Cloud、网络服务、Crown Hosting数据中心等——绝大多数中央政府及相当比例的更广泛公共部门数字采购均通过这些框架进行。这些框架均依据内阁办公室政策,在合同中纳入要求供应商提供符合规定性标准的内容、提供无障碍声明、并按照与采购机构PSBAR要求相一致的时间表整改无障碍问题的条款。

这一影响意义深远。向某个白厅部门提供工作流程工具的SaaS供应商、为地方议会构建内网的设计工作室、向NHS信托提供托管表单服务的供应商——均不在PSBAR的法定范围之内,但在各自合同中均须遵守PSBAR同等标准。采购机构在PSBAR下仍是法律责任主体,但提供不合规内容的供应商可能被移出框架、失去合同、并面临违约赔偿。这一模式现已足够普遍,以至于有意在英国开展公共部门业务的供应商,将WCAG 2.2 AA合规视为市场准入的基准要求,而非特定合同的附加条件。

同样的逻辑也在上一个层级发挥作用。某个大型政府项目的主承包商会将采购条款传导至其分包商,因此供应链中处于两层之下的小型专业咨询公司,所受约束的条款最终可追溯至PSBAR。这一”层层传导的采购机制”,正是一套公共部门体制最终塑造更广泛英国数字服务市场无障碍预期的路径——正如美国第508条采购条款塑造联邦承包商生态系统的方式。

脱欧改变了什么,没有改变什么

有必要准确说明脱欧的影响。《退出法》以保留欧盟法律的形式维持了PSBAR;《2023年保留欧盟法律(撤销与改革)法》设立了日落框架,但内阁办公室和科学、创新与技术部迄今仍将PSBAR保留在有效成文法中。英国没有义务纳入《网络无障碍指令》的未来修订版本——但2026年咨询无论如何都将英国实践与EN 301 549 v3.2.1对齐,因为在与欧盟自由贸易且服务同样面向欧盟用户的数字服务市场中,分歧的成本高于收益。《2010年平等法》完全源于英国国内立法,不受脱欧影响。《退出协议》第2附表维护了《北爱尔兰议定书》框架下北爱尔兰居民的权利;《2010年平等法》已适用于英格兰、苏格兰和威尔士,《1995年残障歧视法》与之并行适用于北爱尔兰。

欧洲无障碍法案并不直接适用于英国,因为英国已不再是欧盟成员国。但英国总部企业若向欧盟市场销售,其欧盟业务自2025年6月28日起即在EAA适用范围之内;而在工程实践层面,大多数面向两个市场的英国服务提供者,均为两个市场提供相同的无障碍规格。对比分析请参阅EAA首年执法报告

实践影响:英国组织2026年应采取哪些行动

对于正在权衡本年度合规工作优先级的组织而言,以下三项行动值得重点关注。

  • 公共部门机构应进行基于WCAG 2.2 AA的书面重新基线评估,而非等待咨询回应。该标准新增的成功准则——焦点外观、拖拽动作、目标尺寸、一致帮助、冗余输入以及无障碍身份验证——影响到大多数公共部门服务自2021年以来未曾重新测试的真实界面。在任何法规变更之前,主动将无障碍声明更新至2.2合规标准,也是向EHRC和GDS证明机构顺应发展方向的最简便方式。
  • 私营数字服务提供者应审计其在第20条下的合理调整立场。预见性、持续性义务不允许”收到申请后再整改”的做法。对于电商结账流程、银行应用程序、交通购票网站,核心问题是:当前版本在实践中是否符合WCAG 2.2 AA——若不符合,是否有附带时间节点的书面整改计划。EHRC调查的初始请求通常同时涵盖这两点。
  • 采购团队应将WCAG 2.2 AA作为供应商遴选的硬性标准。英国政府商业服务局指引更新正在推进;框架运营方正在超前于法规变化行动;数字交付物不符合2.2标准的供应商,对于采购机构而言既是PSBAR合规风险,也是PSED合规风险。

结论:一套运转有序的双轨体制

脱欧五年后,英国的数字无障碍体制并未按照许多人所担忧的方向分化。《平等法》依然是普适义务和结构性兜底保障;PSBAR依然是公共机构的规定性层次;EHRC以有限但切实的约束力执行两套制度;采购条款则无论法规是否正式触及,都将私营部门拉入标准体系。2026年咨询对现行法规的四项操作性缺陷——不相称负担证明要求、年度声明审查、移动应用程序抽样及采购条款指引——进行了修补,但并未重新设计整体架构。框架运转正常。未来两年的问题在于执法节奏,而非法规设计。

如需进一步阅读英国体制及其欧洲同类制度,请参阅网络无障碍指令概览EN 301 549解读EAA首年执法报告,以及各国残障权利法规索引

主要参考来源

  1. Equality Act 2010, c. 15 (UK),特别是第20、29、114及149条。legislation.gov.uk/ukpga/2010/15/contents
  2. Public Sector Bodies (Websites and Mobile Applications) (No. 2) Accessibility Regulations 2018, SI 2018/952. legislation.gov.uk/uksi/2018/952/contents/made
  3. Equality and Human Rights Commission. Services, Public Functions and Associations: Statutory Code of Practice(2011年,附后续指引更新)。equalityhumanrights.com
  4. Cabinet Office and Government Digital Service. Accessibility Monitoring Team annual reports(2021-2025年)。gov.uk/government/organisations/government-digital-service
  5. Cabinet Office, GDS and DSIT. PSBAR 2.2 update consultation document(截止日期:2026年2月14日)。
  6. European Union. Directive (EU) 2016/2102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of the Council on the accessibility of the websites and mobile applications of public sector bodies. eur-lex.europa.eu/eli/dir/2016/2102/oj
  7. ETSI. EN 301 549 v3.2.1 — Accessibility requirements for ICT products and services(2024年)。
  8. European Union (Withdrawal) Act 2018, c. 16; Retained EU Law (Revocation and Reform) Act 2023, c. 28.
  9. Crown Commercial Service. Digital Outcomes and Specialists framework — accessibility schedule, and refreshed guidance on accessibility in public procurement(2026年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