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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地利

Österreich

联邦残障平等法 (BGStG) · 已颁布 2006 · 处罚货币:EUR

BaFG下最高€80,000的分级行政罚款;BGStG对物质和非物质损失的赔偿;通过普通法院无上限的民事赔偿;采购资格取消;以及欧盟违规程序的叠加风险。

奥地利数字无障碍制度建立在一项早于欧盟指令的宪法反歧视条款之上,并通过两部转化法律将联邦和私营部门义务纳入欧盟框架。公共部门网站自2019年起受《网页无障碍法》(Web-Zugänglichkeits-Gesetz)约束,该法转化了欧盟指令2016/2102。私营部门产品和服务则于2025年6月28日起受《无障碍法案》(Barrierefreiheitsgesetz)约束——该法案于2023年7月通过,转化欧盟指令2019/882,自该日期起适用于在奥地利市场投放的范围内产品和服务。两者之下,是2006年《联邦残障平等法》和一项残障条款可追溯至1997年的宪法平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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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核心法律
宪法第7条和第8(3)条 · 《平等待遇法》 · BGStG · WZG · 《无障碍法案》。九个州另有并行的州级反歧视和网页无障碍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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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跃监管机构
残障监察专员、平等待遇监察专员、BMSGPK、联邦社会服务局、RTR及奥地利残障委员会——各自承担监管地图中特定职责。
€80K
罚款上限
《无障碍法案》下针对重复或系统性EAA不合规的严重级别上限。常规违规和程序性违规分别适用€3K–€20K和最高€3K区间。BGStG赔偿并行适用。

宪法与条约基础

奥地利联邦宪法(Bundes-VerfassungsgesetzB-VG)自1997年宪法改革起设有残障专项平等条款:第7(1)条规定"任何人不得因其残疾而受到不利对待"("Niemand darf wegen seiner Behinderung benachteiligt werden"),并要求联邦、各州和市政府在日常生活各领域确保残障人士与非残障人士的平等待遇。宪法法院(VerfassungsgerichtshofVfGH)将该条款视为公共机构消除障碍的积极义务,而非单纯的纲领性宣示——这一立场支撑了此后残障权利法规的历次扩展。

另一项专门针对残障沟通者的宪法依据是2005年增补的B-VG第8(3)条,该条将奥地利手语(Österreichische GebärdenspracheÖGS)确认为独立语言。奥地利是首个在宪法层面赋予手语明确地位的欧盟成员国,该条款支撑了贯穿BGStG、AMD-Gesetz(视听媒体服务)及法院和行政程序法典的手语口译要求。

奥地利于2007年3月30日签署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CRPD),并于2008年9月26日连同《任择议定书》一并批准,公约于2008年10月26日对奥地利生效。CRPD第9条(无障碍)和第33条(国家实施与监测)在奥地利无障碍政策文件中被频繁援引。联邦社会事务部下设的独立监测委员会(Unabhängiger Monitoringausschuss)是奥地利CRPD第33(2)条指定的独立监测机制;奥地利残障委员会(Österreichischer Behindertenrat)是第33(3)条规定的公民社会监测伙伴。CRPD委员会最近一次对奥地利的最终审议意见(2023年第二次定期审议后发布)将联邦—各州协调差距、BGStG下救济手段有限以及公共部门建成环境无障碍推进缓慢列为优先议题——这些主题均被2023年《无障碍法案》和《2022–2030年全国残障行动计划》明确回应。

公共部门无障碍:通过WZG实现WAD转化

欧盟指令2016/2102——网页无障碍指令(WAD)——以反映国家联邦结构的两个平行层次转化为奥地利法律。在联邦层面,《网页无障碍法》Web-Zugänglichkeits-GesetzWZGBGBl. I Nr. 59/2018)于2018年9月23日生效(现有网站、新网站和移动应用的滚动适用日期延续至2021年6月23日)。WZG覆盖联邦行政机关、联邦公法机构以及欧盟扩展定义的"公共部门机构"范围内的联邦国有企业。在各州层面,九个州立法机关各自通过了覆盖州行政机关、市政府以及州资助大学和医院的转化法律——形成九部并行的州级网页无障碍法,其实质性义务与联邦WZG高度一致,但执法监督由各州政府分别负责。

WZG产生三项具体义务:

  • 符合性要求。范围内联邦机构的网站和移动应用须符合欧洲协调标准EN 301 549(当前版本3.2.1,包含WCAG 2.1 AA级)。BMSGPK发布并与委员会实施决定(EU)2018/1524对齐的联邦监测方法,将符合性基准固定为WCAG 2.1 AA,直至EN 301 549正式更新以追踪WCAG 2.2为止。
  • 无障碍声明。各范围内联邦机构须以德语发布结构化无障碍声明,涵盖符合性状态、指令范围外的内容(第三方小组件、2018年9月前的旧版办公文档、存档录像)及投诉机制,声明须机器可读,并遵循委员会实施决定(EU)2018/1523中的模板。
  • 反馈与执法程序。用户须能直接向范围内机构提交无障碍投诉。未解决的投诉可上报联邦社会事务、卫生、护理与消费者保护部(BMSGPK),该部作为联邦层面WAD合规的国家执法机构。

联邦层面的监督机构为BMSGPK;联邦监测方法依据委员会实施决定(EU)2018/1524开展定期简化扫描和深度扫描,并将结果报告至国家无障碍声明注册处及欧盟委员会的两年期审查。在各州层面,九个州政府各通过指定的州行政办公室开展自身监测项目——其中最为活跃的是维也纳(维也纳市网页无障碍办公室)、下奥地利州和上奥地利州。联邦和各州机构通过跨行政Bund-Länder-Arbeitsgruppe数字无障碍工作组进行非正式协调,但正式执法权限在平行轨道上各自运行,而非通过单一综合机构。

欧盟委员会2022年和2024年的WAD实施两年期审查认为奥地利的协调模式运转正常但程序复杂;奥地利尚未面临委员会就WAD转化开立的违规程序,但委员会2024年国别报告建议继续关注九州监测质量的协调统一问题。

私营部门无障碍:通过《无障碍法案》实现EAA转化

欧洲无障碍法案(EAA)——欧盟指令2019/882——作为独立法规转化为奥地利法律,即《无障碍法案》BaFG),于2023年7月13日以BGBl. I Nr. 76/2023颁布。该法案对企业的实质性义务于欧盟统一适用日期2025年6月28日生效;相关二级立法(关于合格评定程序的联邦条例及市场监督程序实施条例)已于2025年上半年定稿。

BaFG覆盖指令的全部产品和服务范围:

  • 产品:计算机硬件和操作系统、自助服务终端(ATM、售票机、值机亭、支付终端)、用于访问视听媒体服务的具有交互计算能力的消费类终端设备、用于电子通信服务的消费类终端设备,以及电子书阅读器。
  • 服务:电子通信服务、提供访问视听媒体服务的服务、航空、公路、铁路和水路客运服务的要素、消费者银行服务、电子书及专用阅读器软件,以及电子商务服务。

该法案纳入指令的微型企业豁免(Kleinstunternehmen):员工人数少于10人且年营业额或资产负债表总额不超过€200万的企业,可豁免于服务侧义务。产品侧义务无论制造商规模如何均须履行,与指令的统一内部市场设计一致。2025年6月28日前已在用的自助服务终端的过渡期延伸至2045年6月28日或终端在经济上有用的寿命期终了,以较早者为准——这一安排是专门配合ATM和售票机的折旧周期所作的校准。2025年6月28日前签订的现有服务合同可在原有条款下继续履行,最长至2030年6月28日。

市场监督机构为联邦社会服务局SozialministeriumserviceSMS)——BMSGPK的下属联邦机构。SMS设有专门的EAA市场监督部门,在服务侧与行业监管机构协作(电子通信和视听服务适用RTR,消费者银行适用金融市场监督局FMA,跨行业消费者保护适用联邦竞争局),并与海关机构协作开展欧盟外部边界的产品侧市场监督。跨境市场监督遵循欧盟条例(EU)2019/1020,并通过欧盟市场监督信息通信系统(ICSMS)进行协调。

横向保障:BGStG与《平等待遇法》

联邦残障平等法》Bundes-BehindertengleichstellungsgesetzBGStG)——自2006年1月1日起生效——是奥地利残障权利体系的核心理论枢纽。该法禁止在联邦行政及私营部门商品与服务提供中基于残疾的直接和间接歧视,要求提供合理便利,并建立了通过联邦社会服务局路由的结构化投诉与调解程序。BGStG第6条的通用无障碍义务(Barrierefreiheit)是2016年至2025年EAA适用期间私营运营者面临的大多数数字无障碍投诉的核心理论依据;法院和调解机构将第6条义务解读为要求符合现行技术无障碍标准——自2018年起,功能上等同于EN 301 549 / WCAG 2.1 AA。

BGStG的投诉程序在结构上具有独特性:申诉人在向民事法院提起赔偿诉讼之前,须先在联邦社会服务局尝试强制性诉前调解Schlichtungsverfahren)。调解期限为四个月,期间诉讼时效中止。调解失败后,申诉人可向普通法院(通常为一审的地区法院——Bezirksgericht)起诉,要求赔偿物质和非物质损失。残障监察专员依法有权在两个阶段均为申诉人提供支持。

平等待遇法》GleichbehandlungsgesetzGlBG)——最初于1979年通过,2004年大幅扩展以对齐欧盟平等指令——在就业和获得商品与服务方面,就性别、民族血统、宗教、年龄、性取向以及(自2004年改革以来)特定情形下的残疾进行歧视保护。就业中专门针对残障的歧视还受《残障人士就业法》BEinstG)的规范,该法包含并行的反歧视条款、联邦就业配额和残障登记制度。平等待遇监察专员(Gleichbehandlungsanwaltschaft)是就业轨道歧视案件的支持机构,并在交叉性事项上与残障监察专员协作。

九个州增加了进一步的层次:各州均通过了各自的反歧视法(Antidiskriminierungsgesetz或同等立法),覆盖州行政、市政府及获得州资助服务。实质性义务与联邦BGStG高度一致,但监督机构不同——通常为州级残障监察专员或综合平等机构。由此形成的制度在正式覆盖面上较为完善,但在联邦和九个州路径上程序分散。

技术标准与符合性

公共部门(WAD)和私营部门(EAA)两条路径的符合性基准均锚定于同一欧盟协调标准EN 301 549(当前有效版本3.2.1)。EN 301 549将WCAG 2.1 AA级作为网页内容符合性的基准要求,并针对移动应用、原生软件、非网页文档、硬件和通信功能增加了进一步要求。该标准整合WCAG 2.2的更新正在ETSI和CEN-CENELEC推进;一旦发布,BMSGPK的联邦监测方法和联邦社会服务局的市场监督指南均有望按过渡时间表追踪新版本。

2025年《无障碍法案》合格评定联邦条例规定了合格评定程序、范围内产品所需的欧盟符合性声明格式、技术文件要求、CE标志的互动关系,以及语言制度(声明可以德语或英语出具,应要求提供德语译本)。

对于无障碍声明——WZG和《无障碍法案》均有要求——联邦公共部门背景下完全遵照委员会实施决定(EU)2018/1523模板执行。BaFG下私营部门的无障碍信息要求较轻:以通俗德语出具一份结构化"消费者信息"告知,涵盖产品或服务如何实现无障碍、无障碍投诉的提交渠道,以及所采用的符合性标准。

处罚——完整的风险叠加结构

合规预算编制中的一个常见错误,是将BaFG行政罚款表孤立地解读为奥地利无障碍违规风险适中。实际并非如此。行政罚款列只是五层风险叠加结构的底部:(1)WZG、BaFG和BGStG下的行政罚款;(2)BGStG及民事赔偿(非物质损害无法定上限);(3)联邦《公共采购法》(BVergG 2018)下的公共采购资格取消——失去对活跃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其损失通常远超罚款本身;(4)通过《消费者信息协会》(Verein für Konsumenteninformation,VKI)和欧盟《代表性诉讼指令》转化法的消费者保护与集体救济风险;(5)欧盟委员会对奥地利共和国的系统性不实施违规程序——完全游离于国家制度之外,但作为政策压力反馈至国家监管机构,促使其更积极地执法。以下数字均以欧元计(奥地利自2002年1月1日起使用欧元)。

第一层——三部法律下的行政罚款

EAA第30条要求每个成员国设定"有效、适度且具有威慑力"的处罚——欧盟法院将这一措辞解读为最高罚款须足以改变大型运营商的成本效益计算,而非被作为经营成本吸收的名义罚款。WAD第9条对公共部门侧适用相同的比例原则要求。奥地利转化通过WZG(联邦公共部门合规)和《无障碍法案》(私营部门产品和服务)中的分级行政罚款条款落实,高级别区间保留用于重复或系统性违规。

按法规和严重程度划分的行政罚款区间,以欧元计。自然人层面的区间适用于责任个人与法人被共同列名时。
法规违规类型区间(法人)区间(自然人)加重情节
WZG(WAD)未发布/维护联邦无障碍声明;上报后实质性不合规行政通知 + 纠正令;实践中无重大罚款,但后续有BGStG调解风险不适用(公共机构)重复违规将触发州级公共行政后果
BaFG(EAA)——轻微程序性或文件违规(缺少无障碍信息、技术文件不完整、缺少欧盟符合性声明)最高€3,000最高€3,000并处强制性纠正令
BaFG(EAA)——标准范围内产品或服务的实质性不合规€3,000 – €20,000€1,000 – €10,000重复违规罚款翻倍
BaFG(EAA)——严重/重复影响一类消费者的重复或系统性不合规、虚假符合性声明、拒绝配合市场监督€20,000 – €80,000最高€50,000纠正令;产品召回;市场准入禁止
BGStG歧视认定(包括数字无障碍缺失被认定为第6条无障碍义务违反)物质损失赔偿 + 非物质损害赔偿(典型区间€500 – €10,000)自然人被告按同一标准承担赔偿重复违规及受影响用户群体扩大将提高赔偿金额

奥地利严重级别上限€80,000在欧盟成员国中处于中间水平。对比而言:德国BFSG第37条单次事件罚款上限为€100,000;法国2023年转化条例允许每个不合规产品最高€50,000的行政罚款,并对持续不合规处以每日罚款;西班牙2023年第11号法律对"极严重"违规设定最高€1,000,000的分级框架;意大利转化立法(D.Lgs. 82/2022)上限为€40,000;荷兰则表示系统性违规风险敞口可达年营业额的5%。奥地利的数字体现了立法者对纠正令和BGStG赔偿路径的明确偏好,而非高额一次性行政罚款——至少在2025–2027年第一个监督周期内如此。

第二层——BGStG与民事赔偿

超越行政罚款轨道,BGStG申诉人可就物质和非物质(精神)损失追究赔偿。奥地利民法对非物质损害赔偿不设法定上限——法院依据违规严重程度、歧视性行为持续时间、被告规模与资源,以及更广泛的公共利益影响综合评估。过去十年残障歧视案件的裁决通常落在每位申诉人€500–€10,000区间,少数高知名度案件在用户群体受歧视影响有充分记录或被告存在重复/加重违规的情况下,达到€15,000–€30,000。经过联邦社会服务局强制四个月调解的民事法院路径,是涉及具名个人申诉人案件的较高风险敞口路径。

第三层——公共采购资格取消

转化欧盟采购指令的奥地利《联邦公共采购法》(Bundesvergabegesetz 2018BVergG 2018)要求采购机构从技术规范阶段起即考虑无障碍问题,并允许对被认定犯有严重职业性不当行为的投标人予以取消资格——按照现行解读,这一类别包括经裁定的无障碍相关歧视决定和BaFG下的重大行政处罚认定。对于向奥地利公共部门销售的供应商而言,失去某一活跃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典型联邦合同价值为€50万至数百万欧元),其损失通常比触发取消资格的行政罚款高出一到两个数量级。

第四层——消费者保护与集体救济风险

奥地利通过2024年的Verbandsklagen-Richtlinie-Umsetzungs-Gesetz转化了欧盟指令2020/1828(消费者保护代表性诉讼),《消费者信息协会》(VKI)是被授权提起代表性诉讼的适格实体之一。系统性地将一类残障用户排除在外的数字服务,可能引发VKI代表受影响消费者提起的代表性索赔,损害赔偿按每位申诉人分别评估后汇总。截至2026年中期,新制度下的实践仍在发展中,但框架已到位,VKI已将面向消费者的数字服务的无障碍问题列为其优先执法领域之一。

第五层——欧盟委员会违规程序(国家层面)

欧盟无障碍领域最大的风险敞口数字并非对某一企业的罚款——而是欧盟法院依据《欧洲联盟运作条约》第260(2)条可对成员国未能转化或执行欧盟指令处以的一次性罚款和每日罚款。2025年委员会关于财政制裁的通报将未遵守此前欧盟法院判决的奥地利一次性罚款指示性最低金额定为€2,520,000,每日罚款金额以约€2,500–€18,000/天为基数,乘以严重程度和持续时间系数。奥地利至今尚未就WAD或EAA面临委员会开立的违规程序,但一旦开立,通常会推动国家监管机构更积极地使用其现有行政罚款权力。

2026年合规预算的现实视角

对于单个奥地利联邦网站不符合WZG监测方法,典型风险是纠正令加BGStG调解轨道,行政处罚风险有限,但声誉和采购后果较为实质。对于不符合BaFG产品或服务义务的私营运营商,典型风险是纠正令加€3,000–€20,000区间的行政罚款,严重级别(€20,000–€80,000)保留用于系统性违规。对于向奥地利公共部门销售的任何运营商,第三层(采购资格取消)通常是主导性经济风险。对于在奥地利市场以外亦有业务的任何产品或服务,欧盟全域市场监督体系意味着SMS的一项认定,可能在数周内触发所有其他成员国对应国家监管机构的平行程序——将奥地利合规失败转化为27个成员国范围内的合规失败。

执法记录与展望

WZG下的公共部门执法稳定但并不特别积极:BMSGPK的监测方法每周期对范围内联邦网站开展定期简化扫描和一小批深度扫描,发现不合规情况时首先发出整改令。自第一个报告周期以来,联邦机构的WAD整体合规水平已显著改善,但委员会2024年国别报告指出,无障碍声明质量和范围内机构响应用户投诉的及时性仍参差不齐。在各州层面,维也纳市网页无障碍办公室是最为活跃的州级监督机构之一,有记录的案例文件包括针对区级和市级网站的整改令。

《无障碍法案》下的私营部门执法于2025年6月28日才刚起步,截至2026年中期仍处于第一个监督周期。联邦社会服务局的市场监督项目按其公布的2025–2026年工作计划,优先开展以下工作:银行应用无障碍、电商结算无障碍、主要交通枢纽自助售票亭,以及在奥地利市场投放的电子书阅读设备和软件。BaFG下的首批行政处罚决定预计于2026年下半年作出;监管界目前的预期是,SMS将给予被监管实体一个较短的正式宽限期(通常为60天纠正行动期),然后才开始评估处罚,但对于严重或重复不合规的情形除外。

BGStG调解案件量——过去十年奥地利最活跃的残障歧视执法路径——的数字无障碍投诉呈逐年稳步增长态势。联邦社会服务局2023年和2024年年度调解报告记录了针对主要奥地利零售银行、两个联邦部委门户网站和一家全国性网络药店平台的调解案件;总体规律是约50–55%的调解以实质性协议告终,其余案件要么以调解失败(开放民事诉讼路径)告终,要么在程序层面达成和解。

2026–27年展望

三项值得关注的具体进展。其一,《无障碍法案》下合格评定联邦条例正于2026年全面落地:详细的技术文件内容要求、范围内产品的欧盟符合性声明格式,以及EAA合格评定制度下指定公告机构的程序,均处于第一个实质适用年度。其二,BMSGPK已表示(2025年4月)计划更新联邦无障碍方法,以在EN 301 549正式追踪新版本后,将奥地利WAD监测与WCAG 2.2对齐。其三,数字无障碍跨行政Bund-Länder-Arbeitsgruppe正为2026年WAD两年期审查制定协调报告模板,预计将缩小九州之间的程序差异。

在国际监测方面,奥地利下一次向CRPD委员会提交定期报告的时间为2027年,WAD和EAA路径下的无障碍落实情况将在下一轮最终审议意见中占据重要篇幅。《2022–2030年全国残障行动计划》是在联邦和各州行政机关之间横贯落实路径并作为CRPD审议衡量进展基准的政策文件。

2026年实务合规清单

若运营奥地利联邦公共部门网站或移动应用:依据BMSGPK模板发布或更新无障碍声明;通过EN 301 549 v3.2.1核实WCAG 2.1 AA符合性;在接受联邦监测方法调用时积极提交;确保在WZG规定时限内响应投诉渠道。

若在奥地利市场投放EAA规范产品:依据2025年联邦条例要求组装技术文件;在适用情况下加贴CE标志;以德语出具欧盟符合性声明(或英语版本并应要求提供德语版);配合联邦社会服务局的市场监督程序。

若在奥地利提供EAA规范服务:就无障碍方法发布结构化"消费者信息"告知;将服务与WCAG 2.1 AA和EN 301 549服务要求对齐;指定无障碍投诉单一联系点;依据合格评定框架对符合性进行记录。

核心脉络

从欧盟标准看,奥地利无障碍制度在正式覆盖面上较为完整,在路径设计上具有程序独特性。1997年的宪法残障平等条款和2005年的奥地利手语宪法确认,赋予该制度比大多数欧盟成员国更为明确的宪法基础;2023年《无障碍法案》填补了私营部门侧最后的空白;联邦—各州协调仍是该制度长期面临的程序挑战。2026–27年有待检验的,是BaFG的处罚机制是否会在面对严重不合规时被充分启用,以及BGStG的调解与赔偿路径是否仍将继续承担个人用户维权的主要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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