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 · WCAG 2.2

SC 1.2.3 级别 A WCAG 2.0

音频描述或媒体替代内容(预录)

预录视频需提供音频描述音轨,或针对声轨未涵盖的视觉信息提供完整的文本替代内容,以确保盲人用户获得与视力正常的观看者相同的内容。

成功准则要求

如果视频呈现了声轨中未加以描述的信息——屏幕上的文字、图表、无声动作、改变语义的面部表情——则无法看到屏幕的用户必须能够获取这些视觉信息。在 A 级别,您有两种选择:在对话停顿期间朗读视觉内容的音频描述音轨,或以书面形式完整记录音频与视觉内容的全文本替代内容。

如何满足要求

  • 编写简洁、带时间码的文字稿,在括号或独立段落中加入视觉描述。
  • 对于含幻灯片的培训视频,在文字稿中按照幻灯片出现的时间码内联其文字内容。
  • 当对话间隙足够长、可在不重叠的情况下插入旁白时,录制音频描述音轨。
  • 使用 <track kind="descriptions"> 元素在 HTML5 视频中附加描述音轨。
  • 当对话密集(如访谈式镜头)时,音频往往已能自我描述——此时文字稿通常就已足够。
  • 对于演示键盘快捷键或界面操作的教程,请朗读操作内容,例如:“现在按 Cmd+K 打开搜索。“

常见失败情形

  • 产品演示视频中,演示者说”点击这里”和”这个按钮”,却没有任何言语上下文——盲人用户听到的代词毫无指代对象。
  • 动画讲解视频在画面上呈现文字,仅配有纯音乐声轨,既无描述音轨也无文字稿。
  • 所谓的”文字稿”实为复制粘贴的字幕文件——字幕仅包含对话,不描述视觉内容。
  • 基于幻灯片的网络研讨会,幻灯片中包含未被口头表达的独特信息。
  • 会议演讲者指向图表却未描述数据内容。

重要性

这是音频描述系列要求中的最低门槛——A 级别仅要求提供描述音轨或文字稿二者之一。然而大多数团队两者均未制作,直到盲人用户投诉才发现这一缺口。将 1.2.2 字幕与稍作扩展的文字稿结合,可通过一份文档同时满足 1.2.2 和 1.2.3 两项成功准则。